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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硬核”脱贫保增收

时间2020-04-13 00:09:27   来源: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馨)近年来,山西晋中市通过实施拓岗就业、帮扶产业、助销产品、盘活资源等4项保增收措施,确保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2月27日,山西省政府正式批准榆社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至此,晋中所有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晋中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晋中将继续创新扶贫方式,重点围绕盘活农村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助力脱贫攻坚,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拓岗就业保增收

  晋中市按照“晋才晋用、就近就地、县为主体、精准到人”的原则,通过开发临时岗位,(时间不少于3个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出台企业帮扶就业、市政项目就业、涉农项目就业、公益岗位就业、农村产业就业、劳务安排就业、“爱心”岗位就业等“七个一批”就业举措,推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受疫情影响未就业的5.09万人在3月底前实现全部就业。

  自3月以来,市人社局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与市扶贫办、驻村扶贫工作队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协作机制,实现就业岗位供需精准对接。目前,已在线发布800家企业的2.6万个用工信息,定向增加政府公益性岗位4867个。用好农民工“点对点”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对滞留贫困劳动力多的左权、榆社等县针对性组织劳务输出。对组织外出务工且符合规定的,将县内、省内和省外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0元、300元和200元。对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补助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每人1500元。通过包车输送服务,目前已跨省输送300多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同时跟进技能培训,对有技能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帮扶产业保增收

  今年,晋中市县两级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专项扶贫资金只增不减,确保超过7.5亿元;在巩固贫困县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倾斜支持非贫困县1.2亿元以上。同时,加大信贷支持。对扶贫企业、车间、项目等办理扶贫周转金延期,对社会保险费实行减征、缓缴。为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及时发放小额扶贫贷款,不能按期还款的,延期6个月;确实无能力偿还的,启用风险补偿金偿还。加大项目帮扶。市县两级涉农部门领导实行“一对一”包联,解决生产物资供应难、产品市场销售难等问题。

  据介绍,目前灵石县鼓励支持贫困户利用自身有利资源,发展小庭院、小养殖、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五小”产业增收脱贫。全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通过“五小”产业达到脱贫增收的贫困户,发展不低于100户,按照规模给予3000元到5000元奖补。

助销产品保增收

  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盯贫困村的滞销农产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食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型超市、驻村帮扶单位等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

  疫情期间,为帮助社城镇花卉企业解决销售难题,榆社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出倡议书,倡议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帮助销售花卉,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的爱心销售,榆社县100个单位职工共帮企业销售花卉9500余盆,销售收入达到15万元,帮扶工作队帮助农户销售笨鸡蛋1000余公斤;左权县针对高粱销售难的问题,与汾阳县有关企业积极沟通,签订了种植收购合约。利用左权兴农扶贫、公用品牌专营店、农产品电商换购中心、各企业自营电商等平台扩大网上销售力度,积极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主要涉及麻田顺康、龙鑫等5个供应商的核桃仁、小米等8个产品,价值约18.6万元。

盘活资源保增收

  当前,晋中市大力推行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五地一产”改革,按照核准、确权、规范、入市、分配五个环节,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按照“占补平衡”的政策置换建设用地,激活土地流转和生产托管机制。对“四荒地”购而不治的,对坍塌2年以上、无户主、城镇化进程易地搬迁享受过政策的,村集体收回后进行市场化运营。通过改革,吸收社会资本上山下乡,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大力盘活集体资源资产,让贫困人口在改革中获得更多红利。据测算,仅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四类,每年村集体可增加收益近5亿元,平均每个村集体年均可增收近20万元,尤其是在山区、丘陵区贫困村效益更为明显。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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