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张迎迎)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离不开法治的保障。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同时,引领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国各地以立法推动乡村振兴。
新疆:破解乡村振兴瓶颈问题
在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月27日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区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直面乡村实际需求,将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措施法规化。比如为推动补齐新疆乡村振兴中的“人才短板”作出多项规定:对乡村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职称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开展免费培养农科生,建立和落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等。从某种程度上讲,《条例》的出台,为破解乡村振兴中的一些瓶颈问题指明了方向。
法治,既是乡村振兴的客观需求,也是坚实后盾。有法护航,天山南北必将展现更新更美的画卷。
四川:《条例》在9个方面发力
四川是农业大省,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明显,制定一部指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法律,是川内基层、广大农民朋友的共同呼声和迫切愿望。
据了解,《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分设了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等9个章节,涵盖了乡村各个领域,紧密结合了四川乡村实际,彰显了自身鲜明的特色及亮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规划布局中,《条例》提出,要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编制乡村规划,推动镇乡级规划全覆盖,村级规划按需应编尽编;统筹利用生产空间,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统筹推进农业园区建设。
江西: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
近年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和“一把手”工程,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为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乡村振兴,早在2021年3月1日,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江西省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成法规制度。比如,鼓励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及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地方农村建筑特色风貌塑造,依法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使查处农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的行政执法权,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向农村流动等。
此外,《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乡村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陈规陋习。
乡村振兴,立法先行。目前,各地出台一系列的乡村振兴政策,正在激励着全国各地乡村蓬勃发展,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图伟业中绘就“山美水美人更美”的新时代乡村画卷。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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