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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10地列入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

时间2024-05-20 19:52:24   来源: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文昱洲)荆楚慈善,再探新路。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召开2024年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调度会,部署启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武汉市新洲区、谷城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阳新县、十堰市郧阳区、公安县、孝昌县、黄梅县、巴东县、潜江市被确定为2024年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

  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围绕引导慈善力量服务中心大局,打造慈善项目品牌,搭建慈善资源对接平台,创新慈善参与渠道,加强慈善资源与民政工作衔接,开展慈善服务,探索基层慈善模式,建立完善慈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发展。

  据湖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期,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慈善组织培育引导项目申报通知》,经各市(州)申报、专家评审合议、省民政厅党组研究确定了10个试点单位。

  会议指出,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慈善事业的作用,把握慈善事业的定位,找准慈善力量助力民政工作的切入点,在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慈善作用。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宣传慈善法规、先进典型,展示慈善成果,弘扬慈善文化,引导激励社会各界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要广泛挖掘慈善资源,实施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等全省联动项目,设立冠名基金,引导定向捐赠,不断扩大慈善规模。要推进社区公益基金建设,引导慈善组织开展服务,通过公益创投活动引入“社工+志愿服务”机制,扩大慈善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要规范善款募集管理使用,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实施好“阳光慈善”工程,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要进一步完善思路、提炼经验、创新举措、互学互鉴,做大做强慈善品牌项目,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各试点单位将围绕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和优势加强创新,打造1至2个慈善工作特色亮点;做好新修改的慈善法的贯彻落实、社区公益基金建设、“阳光慈善”工程实施等工作,加强工作交流,互相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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