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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组织章程应增党建等内容

时间2018-05-21 10:26:08   来源: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艾 捷  截至2018年5月18日10时,全国社会组织共806404个,其中民政部登记社会组织2306个。社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领域。而社会组织章程是社会组织制定各种制度的基本依据和行动准则,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因此,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党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十分必要。


增加党建等内容的意义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应当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并结合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对章程修订的程序进行了适当简化。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的第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有关内容,是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中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要求社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章程中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是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实践,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和倡导,要求社会组织成员增强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的意识。

简化程序 及时规范

      《通知》指出,完善和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应当要求正在办理成立登记和已经登记的社会组织,及时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本组织章程。同时,在社会组织办理成立登记和章程核准时,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社会组织的章程中增加的内容表述准确、统一规范。
      考虑到社会组织修改章程的程序要求、会议成本等因素,以及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急迫性,民政部表示,对于暂时无法召开相应会议的,各地民政部门可以适当简化程序,允许社会组织先行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待下一次召开相应会议时再予以确认,并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该《通知》是民政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又一有力抓手,意义十分重大。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民政部门需认真学习《通知》的内容,深刻领会《通知》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要加强对《通知》的宣传解读,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全面准确理解《通知》,为《通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要认真开展工作部署,及时敦促社会组织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尽快修订章程。
      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通知》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做法,交流经验;要加强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推动《通知》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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